一
我的宁蒗地处滇西北横断山脉中断,素有“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的说法。我的宁蒗原生态美景枚不胜举,密得不透风声的万格梁子,蓝得没有杂念的泸沽湖水,鬼斧神工石佛山,天宫瑶池青龙海,世外桃源吉意溶洞……我的宁蒗民族风情独特而浓郁,彝族十月太阳历和毕摩文化,摩梭人母系大家庭、“阿夏”婚姻习俗和达巴文化,普米族韩规文化以及傈僳族多神教文化……
我的宁蒗太为苍凉了,苍凉得富有诗意,就连她的名字,也叫凉山;我早不见晚见、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那些同胞,太为源远了,源远得让人心疼,就连他们的对话,也用谚语和格言。哪怕是一匹马、一头牛、一只绵羊、一条猎狗,都有无数关于它们的神话传说;哪怕是男人盘在头顶的天菩萨、女人刺在手臂的梅花纹、为脖颈鼓劲的领牌、为耳朵提神的珠玑,都有美好的弦外之音;哪怕是欢乐的节日、忧伤的葬礼、身上穿的衣服、生活用的工具,都有深厚的文化内涵;哪怕是村庄的一只公鸡、山坡上被风吹歪了的一棵松树、节日里照亮夜空的一枝火把、女人头顶上庄重典雅、夸张厚重的罗锅帽,都在给人以诗性的召唤;哪怕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白天的事,夜晚的情,肉眼能够见到的,内心能够体验的,都被赋予了诗性的意义。
我曾经在一首叫《故乡》的诗作中这样写道:“故乡就在脚下/再怎么用力踩/她也不会喊疼/千百年来/她已经习惯了/我们的摔打//故乡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习惯了苦和痛/无论穷到何等可怜的境地/照样谈笑风生/你很难从他们的身上/体验到生活的艰辛”。我的宁蒗啊,尽管她是那么苍凉,但她的山,有山的雄伟;她的水,有水的灵秀;她的天空,也有天空的质感。说耳濡目染也好,说环境熏陶也罢,所有这些,都是我日常生活和见闻的一部分。生活在这块土地上,我比别人收获更多的宁静,拥有更多的祥和,就算仅仅以一名翻译者的身份去诠释她,也足以用我一生、一百生,乃至一千生的时间。
二
我的民族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无论是婚丧嫁娶,还是迎来送往,或是祭祀庆典,无论是悲欢离合,还是喜怒哀乐,或是爱恨情仇,我们一般都用无规律、无伴奏、发自肺腑的原创歌舞来表达自己的记忆和情感。我是他们当中的一员,我知道他们的心思和想法,知道他们的快乐和痛苦,知道他们翻卷倒海的内心,知道他们深藏苦汁的灵魂。
我的民族是个深沉的民族,他们不善于倾诉,也不善于与人对话和辩解,他们喜欢默默地与内心深处的“另一个自己”展开诚挚的畅谈和交流。这与他们的生存环境有关,或是与他们的集体记忆有关呢?我至今无从得知,也无法明了。我还发现他们从不怨天尤人,也从不愤世嫉俗,他们乐于助人并以此为荣,广行善举并以此为命。他们怜悯般疼爱脚下的每一寸土地,每一个物种,每一块岩石,认为“万物有灵,不得莫名伤害”。从这块土地上,我学会了一种叫做博爱的东西。
我的先辈们一直认为,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都居住着一个与自己同呼吸共命运的生命。先辈们常常告诫我们说:“不要惊吓吉耳,不要鞭挞吉耳,不要辱蔑吉耳”。“吉耳”是彝语,意译就是“灵魂”,“另一个自己”的意思。他们说一旦“吉耳”失魄,就会慌不择路,迅即消失。待你策马追悔,已是无力回天。老人们还说,一旦灵魂死去,肉体的呼吸也将随之停止,生命之河就会随之凝冻。我知道老人们所说的这些言语全属迷信的说法,不足为信。但不能否认的是,它们曾是我从小接受并深信不疑的一部分,已经在我记忆中留下了无法拭去的印痕。
三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应该承认,有诗心感受力的人是不计其数的。他们中的大多数拥有自己的主见,有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诗人与他们的区别,仅仅是能够写出来而已。显然,语言是意思表达的重要途径,对于写诗人而言,它就是猎人的马刀,战士的枪弹,是飞禽的翅膀,走兽的眼睛。如果对写诗人需要提一个关于语言方面的要求的话,我想,是可以用“精准”这个词来予以约束的。离开了精准,意象就会变质,指向就会紊乱,思想就会歪曲。思想(当然也包括灵感)在大脑成型(或者一闪而过)之后,重要的不是是否正确或者是否新颖了,重要的是意思表达是否精准。当然,我也承认语言有时确实无法承载我们内心所有的情感、思维和秘密,我们永远也无法把内心的波动毫无保留、没有差错地全部予以表达出来。
至于技巧,它是为了表达某种思想,并借助语言这个工具横冲直撞的一种手艺。相同的原始材料,经过不同工匠的“调教”之后,生产出来的“作品”定然也会迥然不同,有的甚至会有天壤之别,技巧的至关重要性不容质疑。但诗歌不仅仅是技巧,技巧也绝对不会是诗歌的目的,它仅仅是到达“彼岸”的手段而也。对于写诗人而言,技巧就是猎人的挥舞,战士的冲锋,是飞禽的振动,走兽的凝视。我也愿意把技巧比作是串联语言之珠的丝线,它能让散落的玑珠组合成迷人的图案,散发出夺目耀眼的光彩。
至于风格、理论、流派等等诸如此类的字眼,我一见到就感觉头大。这并不非因为我对这些字眼有一种藐视的心态,或者说觉得它们并不重要。我在写一个作品的时候,很少考虑作品以外的因素。作品写出来以后,也很少按照某个体系进行相应的归类。我写诗歌纯粹是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什么东西感动了我,我就写什么东西。如果非要安个好听的词来概括的话,我觉得“纯天然”这个词不错。如果非要用一句比喻来形容一下,那么我愿意把自己比喻成一只翻飞在凉山的小鸟,虔诚地用忧伤的双眼阅读静谧而滚烫、苍茫而生机的大地。
如果从形式上来考问的话,我的作品的形式大多是由内容来决定的。当一个作品在大脑里成型的时候,它的大致轮廓也已是相应地一同成型了的。如果用拔高一点的说法,那就是:每一件作品,它都属于天意。我始终觉得,只要是能够感动人的方式,它必然也是适宜和恰当的方式之一,必然有其存在的理由,而且很正当。“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重要的不是方式,重要的是思想。
对于我而言,有几个词也显得特别重要,其中第一个词是“看见”,换言之,也可以叫细节。我的“看见”的指向是广阔的,它包括眼睛所见、心灵所见和梦幻所见等。那些能被我以不同的途径,以不同的形式见到,并感动了我的意象和情节,我向来是视若上宾,马上把她迎进家门,与之留影并保存下来。写实手法仅仅是我意思表达的一种手段而也,其实我更倾心于对心灵所见的捕捉。第二个词是“感悟”,也即感受和觉悟。通过耳闻、手摸、身受等等得来的体验,会在不经意间给予我温暖,对她们,我也丝毫不敢怠慢,惟恐转瞬即逝,赶紧走上前去与之热烈拥抱。待我转身,她们往往会给予我新的暗示和启迪。而这种暗示和启迪,是来之不易的,如果用以证明“善有善报”,我想也是精当的。第三个词是“天意”。既然称之为天意,也就没有必要作过多的诠释。我想说的是,我的心越宁静,我就越能容易地感受到她的翅膀的抖动,有时候我似乎触摸到了她那柔软的羽毛。
至于诗歌在我生活中占据的位置,可以这样说:“我写诗/是因为不便说出和闷在心里的话/写出来/既不伤人/也拯救了自己”;“我写诗/是因为我的这个嗜好/犹如太阳对东山的偏爱/与生俱来/老也改不了”。说实话,写诗是拯救我内心之苦的有效途径之一,就如有的人喜欢运动,有的人喜欢赌博一样,平常,自然,纯属爱好。我不会把写诗当作一份职业来经营,但诗歌早已演化成我命中注定的宗教。
记得诗人孙文涛这样说过:“诗歌来源于一种空气、水分和土壤,它的命运也取决于这个特定的环境”。在我看来,无病呻吟,就是践踏情感;故弄玄虚,就是浪费时间;矫揉造作,就是欺骗自己;闭门造车,就是摧残生命。我无法漠视自己内心的呼唤和呐喊,因为它们或低沉,或高亢,或激昂,或温顺,或漫不经心,或来势凶猛地击打着“另一个自己”。我也无法漠视凉山上每一个生命个体的悲欢离合与喜怒哀乐,无法漠视每一个物体的转瞬即逝与渺小无助。聆听他们的心声,触摸他们的温差,凝视他们的举止,感受他们的呼吸,把生活中听到的精彩语言记录下来,把梦想中一闪而过的出格意境叙述出来,把经历的“旅程”真实地录制下来,把体会的情感真实地播放出来,把神奇凉山的精美与厚重动情地朗诵出来,把沧桑彝人的快乐与痛苦形象地“翻译”出来,以无比沉静的心态应对风云雷电和时世变迁,这或许也是善待生活、敬畏生命的方式之一。这是我的责任,其实也是很多边地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