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民族委员会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开展立法调研论证
作者 杨洋 2017-08-10
原出处:楚雄日报

  2017年7月12日至13日,以云南省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管国芳为组长的调研组到我州,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和论证。

  调研组一行在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怡的陪同下,到武定县、楚雄市的制药企业和种植基地,了解彝药种植和生产经营情况;到云南省彝医医院、楚雄彝族医药研究所,调研彝医历史传承和现实发展基础。13日下午,召开《条例》立法咨询论证会,听取我州《条例》立法起草工作情况汇报,调研组反馈了意见建议。

  会上,调研组指出,作为全国第一部彝医药单行条例、全省第一部民族医药单行条例,《条例》内容重点明确、特色突出,对彝医药事业、大健康产业发展和楚雄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调研组要求,楚雄州要通过《条例》的制定,进一步加大对彝医药制药企业和科研机构的扶持力度,加强彝医药理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促进彝药材种植、彝药生产、疾病诊断和治疗的产业链发展;要对《条例》进行进一步完善修改,确保《条例》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并抓紧时间节点按既定要求进行报送。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卫民出席立法咨询论证会并表示,我州将依据调研组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纳并修改完善《条例》,并按照既定时序要求按程序上报;各相关部门要及时与省级部门汇报沟通,争取上级部门更大支持,确保《条例》质量更高、可操作性更强,为打响少数民族医药品牌奠定法治保障。VDv彝族人网(彝人网)- 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

发布: 措扎慕 编辑: beley工作室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