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第一个发行债券的少数民族自治州
作者
史广林 刘冉阳
2010-11-13
原出处:中国新闻网
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府8日在此间称,该州2010年市政项目建设债券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这标志着中国出现第一个发行债券的少数民族自治州。
楚雄州州长杨红卫称,今年9月19日,楚雄州15亿元市政项目建设债券正式得到国家发改委的核准批复。截至2010年10月2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0.5亿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0.5亿元、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的14亿元债券已全部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共募集资金15亿元人民币,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6.08%。募集的15亿元资金中,有13亿元将用于楚雄州受2009年地震影响的姚安、大姚等5个县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其余2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杨红卫表示,债券的成功发行,标志着楚雄州成为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第一个吃螃蟹者”。他认为,此举有利于推进楚雄州城市建设投融资工作市场化进程,为楚雄州抢抓发展机遇、加快“楚雄滇中特色大城市”建设步伐,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重要条件。
此间经济人士对楚雄做法表示审慎乐观态度。有金融界人士称,债券融资是城市建设资金筹集的有效手段,楚雄州债券的发行,为中国民族地区市政建设项目开创新的融资模式。“但金融人才短缺,资金使用、管理经验不足等也会给这些地区提出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