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我是吉胡·阿莎,一个彝族女人,鹰的后代,来自中国四川的大凉山。
今天,我坐在橄榄山庄园一排木屋门前的橡树下,躺椅轻轻地摇动,刚洗过的长发有几缕垂落在草地之上。蓝天白云,鸟语花香,空气清新,流水潺潺,面对着温柔的邛海,暖洋洋的南风吹到我的脸上。
我的心和橄榄山一样的宁静和温暖,仿佛浸泡在爱的山泉当中。花雨飘在脸上,闭着眼睛,感受着无限的风光,思念握住心中的爱,我终于找到了最初的梦。
我当过刑警,漂流过长江,在北京上大学,在巴黎出书,在剑桥、伦敦居住、飞行,做过房地产商、制片人、旅行家,在国外的18年间,我游历了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我经历了危险、死亡、恋爱、结婚、生子、背叛、情人、法庭,也有过仇恨、破碎、医治、拯救和回归。
尽管心碎过千百遍,眼泪足以浇灌我的橄榄山果园,我仍然像一只伤痕累累、大凉山上那只孤独、坚韧、顽强的山鹰一样。全身血淋淋的,蹲在寒冷、高不可攀的岩石上,双眼直视着太阳,一动不动,等待着宝贵的重生,我的脱胎换骨,我的涅磐。。。。。。
一、我是一只鹰
当我在简爱的故乡,找到了那条通往罗切斯特的桑菲尔庄园的小路;在“呼啸山庄”的沼泽地中,遇到那一群孤独的乌鸦;而站在玛丽桥头,看到了我梦中的巴黎圣母院……但现在,我更想回到“卡哈洛”的河边,在那两颗黄果树下,回归我的童年。
1、“小阿莎”的故事
夜。
一条大河穿过高原、穿过林莽、穿过深深的山谷、穿过这片古老的土地,穿过人群,穿过我的家乡,穿过夜的黑暗,滚滚奔腾着。
阳光下,这条河宛如一条金色绞龙,竖起金光灿灿的鳞甲,又象一匹棕色的烈马,扬蹄飞奔,溅起一层又一层象小山一样高大的浪花,激流抖动着棕色的脊背,象是不堪忍受两岸的峭壁的挤压,狂邕地从一个又一个峡口奔泻出来。它就是前进着的道路,它把我带到我想要丢的地方。它有一个金光灿灿的名字——金沙江。
“卡哈洛”,这个坐落于中国西部、金沙江畔的边远山区,我就出生在这里,在当地一个名叫“安爸儿”的奴隶主的庄园——我的妈妈那时候正从雷波县上到这里“下乡”,所以生产我非常意外,没有医院,只有一个接生婆。刚生下来的我整整十斤,哭声就像小牛叫一样,我们家还没有哪个孩子像我这般“异常”。
卡哈洛区属于雷波县管辖,全区大概几百人,一条街道、一方操场,也有邮局、百货店等等,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不过,区里的医疗条件很差,因为和云南很近,所以一旦我得了大病,妈妈总是会背着我去云南的县上看病,虽然“跨省”,不过也就几条山路,但必须要乘木船渡过金沙江。江边那一片宽阔的沙坝就是我童年中海滩的最初印象。卡哈洛分为上、中、下三个“坝子”,因为妈妈工作的关系,我们家就在机关人员集中的“下坝”。在下坝,那里有水、有香蕉树、大片的甘蔗林和桔子林,呈现出一片美丽的热带风光。
“卡哈洛”的房子大部分是由石头、泥土垒成,而我家住在有三四间屋子的房子里。厨房正对水沟,水沟边还留着一小块田地,没事的时候,哥哥就在上面种上甘蔗,我也偷偷在他屁股后面撒下几颗玉米种子。最喜欢扛起自己的小锄头当哥哥的小尾巴,他去看他的宝贝甘蔗,而我就去看看玉米——虽然也就四五棵,却是我们最得意的“作品”。
屋后是绵延的大山,放眼望去,山上遍是树木。灌木、山茶,以及各种四季常青的树让我在冬天也感觉不出寒冷;屋后还有一条水沟,是当地人用粗糙的石头垒起,把小河里的水引到各家各户的“工程”。我们喝水都是从水渠里取来,那般滋味,如今即使是最纯净的矿泉水也不能比拟。
记得天热的时候,我哥哥吃饭睡觉都要在小河里,尤其是假期里,他总要泡在水里抓鱼,有一次好不容易抓到交给我,可我两手一滑,鱼儿又跳进了河里,慌张的我站在水里,摊着双手望着他,生害怕他又叫我回家去。
河边上有一棵大树,它的一枝树干垂下来横过了河水,我就最喜欢躺在树枝上,一边享受上面更多的树叶带来的阴凉,一边和其他几个好朋友躺着唱歌、吃零食、聊天。每到吃饭的时候,我的爸爸就会找到这里。
到了傍晚,每一户人家都要带上席子跑到水边找一块地方才能安睡。河水的潺潺,星星的闪烁,我们的打闹,不是一幅最美的画吗?
山区的气候因为高度不同而不同,在“卡哈洛”,你上了山就要穿毛衣,而一下山就热得要全脱掉:“下坝”的气温很高,那里是甘蔗的乐园,一到夏天,我们就全跳到小河里去了;“中坝”的温度适中,所以盛产橙子;到了“上坝”,温度就骤然降了下来,荞麦、土豆成了那里的主要作物。
有山有水,也就有花有树,我最喜欢和小伙伴们一起上山摘花,所以山上有什么样的颜色,家里也就有同样的风景。柴火是我们做饭烧水的必备,因为有大山,也省去了我们到集市上买柴的麻烦,直接上山捡就是了,反正多的是。有时候我还能捡到不少的东西,一只麻雀,一个鸟蛋,都能让自己一整天乐得合不拢嘴。(加图片)
没事的时候,我们几个小伙伴就躺在山坡上看飞机,一旦有飞机出现,我们都会高兴得欢呼起来,对着天空不停地跳啊叫啊,直到飞机消失在天边。其实,相比于飞机,我更喜欢看鹰在空中翱翔,一会儿在云里雾里,一会儿跟着太阳追去,那时候就想:我能变成一只鹰该多好啊!
后来我知道鹰是我们彝族的图腾,彝族人自称是雄鹰的后代。鹰有非同一般的生命。在雄伟的大凉山上,经常能看见一对一对桀骜不驯的鹰,它们在蓝天展翅,享受暴风雨的洗礼,忍受着严冬的岁月。就像古老的彝族一样,孤独、坚忍,顽强。彝族人选择住在高山上,一代代在那里上繁衍生息,体现一种生命的高贵和力量。像雄鹰一样自由,在高天之上,这是作为彝族后代的我梦寐以求的向往。
因为在大山里,所以我们那儿的孩子很少拥有现在意义上的“玩具”,我唯一的玩具就是爸爸带回来的一个洋娃娃,可这个娃娃给我的乐趣还不如我的小锄头、小镰刀和小背篓。
大山、大树和河边就是我童年记忆的寓所,哪里有水、有鱼,哪里有树、有鸟,哪里就有“小阿莎”。
好动是我的天性,这也是大凉山的赐予,我最爱和小伙伴进山爬树,寻找各种野果子,“追杀”野鸡狍子,更大的孩子们还抓住过一条野猪。我哥哥的最大“业绩”则是抓住过一条碗口大的菜花蛇,还挂在棍子上走一路,回家以后,全区的小孩都来会餐。
山里的日子太好耍了!
只不过这样的后果就是那些“大人们”一提到我总会叹口气说:“那个女孩哟,跟男孩一样……”虽然,我自认为是所有童话里最可爱的公主。
不过,童话里的公主应该不会把“打人与被打”当成家常便饭,我这个“公主”就常常被我哥拉出去充当“打手”。其实这也没办法,我一直喜欢跟哥哥玩,可他觉得跟女孩子玩是他的羞耻,所以老想甩掉我这条“尾巴”,于是他常威胁我说:“你跟ⅹⅹ去打架,打得赢就跟我走,打不赢就回家去!”我没有选择,有时候我确实不想出手,可老哥却总会刺激我的虚荣心说:“怕啥子,我还在你后头。”
其实,七八岁的我哪里能打过男孩子,只不过一开打,我就像个“亡命之徒”非常投入,甚至还会使用石头之类的“凶器”。
有一次,明明我哥能跟一个男孩交手,可他就是要让我上阵,那个男孩也不想打,毕竟跟一个女孩子交手还是很丢脸的事。所以我们一开始是没有真正打起来的,可后来我的那个“坏”哥哥开始挑拨,他对那个男孩说:“哎呀,你肯定不行,你连一个女娃子都打不过。”他又对我说:“你回家去吧,你以后不要跟我们男孩子玩了。”
说着说着,男孩和我好像被激怒了,动作也开始“升级”,他力气比我大,撕打中一把揪住了我的头发,偏偏我最不能容忍别人对我的头发放肆,我一下子爆发了,拼命从他手里挣脱出来,弯腰顺手抓起一块石头就朝男孩扔去……
结果可想而知,那个男孩的脑袋挂了彩,我哥回家也少不了一顿“笋子炒肉”,我的打架自然也就更出名了。
即使在外地,我也留下了打架的痕迹,一次爸妈带着我们去成都办事,趁着爸妈不在,我哥居然带着我去招惹成都街上的“小混混”,还对我说:“你肯定打不过他们。”结果,我这个“公主”又发扬了一次少数民族的“骠悍”传统。
没有人以打架为乐,尽管我好动,但只有这样,我才能和哥哥一起玩,就这么单纯,虽然为此没有少受别人的痛打,可我觉得值。
我打架也不是全无理由的,我永远记得那一天,我们好几个小孩一起去摘黄果树的叶芽,好拿回来凉拌解馋。我这个“爬树高手”先跟两个伙伴上树,摘下叶芽然后扔下去,其余的人就在树下面捡,一切都很顺利。
采完回到某人的家以后,几个年龄大点的就对小点的我们说:“现在你们就在外面坐着,我们煮好就叫你们。”我们几个都老老实实地坐在门外等着待会儿的美味,过了好久,等我们忍不住进屋的时候,却发现“姐姐哥哥”们已经是边煮边吃了。我二话没说,冲上去一脚就把火堆上的铁锅踢翻,然后揪住其中一个女孩的头发就是一顿“乱捶”,有吓傻了的,有来劝架的,也有打我的,但我已经顾不得了,全身的热血都已经涌上了我的脑袋。
把我们当作傻瓜并不是我愤怒的主要原因,关键是我很信任他们,可这些“姐姐哥哥”,竟然欺骗了我们,这是我最不能宽容的事情。
同样,我也不能容忍别人的嘲讽排挤。小女孩们都喜欢搞“小团体”——今天几个玩得好,明天孤立某个人,有一次在河里玩耍,有个女孩又故意说我坏话,我把她抓住,两个人抓扯中,居然被激流的水冲出去老远,差点跟她一起被冲到金沙江里去同归于尽。
童年的疯狂和野劲是现在的人不可想象的,对于这样的“小阿莎”,只有我的语文老师说:“你还是有想法啊!”可其他老师就只能摇着头说:“一塌糊涂、一塌糊涂!”、
2、读书记
因为妈妈被调到雷波县上做组织部长,我开始在县上从小学三年级读起,在“卡哈洛”,我也算读过两年,可拼音都不认识,连名字都写不清楚,记得第一天报名的时候,老师叫我写下我的汉族名字时,名叫“胡冰”的我结果被老师读成了“古月水”,我很是纳闷:想必老师不会是文盲吧?我哥也好不到哪里去——到最后他留级到跟我一个班上,还跟我一起中学毕业了。
由于受到了相对正规的教育,我开始“扫盲”了,也渐渐发觉原来世界上还有“书”这样的好东西,当然,刚开始不识字的我只是喜欢看图画,连环画就成了我读书的首选。我拥有的第一笔财富就是小人书,我还记得家里有个木匠师傅做的手工箱子,里面有我的成套成套的古典连环画们:《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除了刀光剑影,还有的就是英雄特务。正好我的邻居是县委招待所所长,他的老家是重庆,而且自己有一个领养来的小女孩,所以总要托自己的亲戚从重庆邮寄连环画、小人书过来,这样也就便宜了我这个读书的小孩。
连环画看得多了,识字的渴望也就越来越迫切,我总不能拿着小人书老请别人帮我念吧?于是我对语文课开始发生兴趣,每次老师教新字的时候,我总会很兴奋,毕竟能够看懂连环画每一页的说明了。有时候虽然认不出字来,大概也能猜出来,第二天捧着书到学校问老师,老师都觉得很惊讶,一个这么调皮的差等生居然还会主动提问——她不知道其实我就是想看明白连环画而已。
从认字以后,我就沉迷于童话:格林的、安徒生的,《丁丁历险记》、《三毛流浪记》……,可我从来不看课本,什么段落大意、中心思想,有意思么?看着那些老老实实地归纳段意的同学,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觉得人生无趣。
到了读初中时候,我进了雷波中学——现在的四川省重点中学之一,在那里,我第一次看到了图书馆——只有一间房子,管理员坐在窗户里面,我们就在窗户外把借书证递给她,按着书单目录,可怜巴巴地报出一个书名。不能损坏,所以我拿份报纸小心包了个书皮——自己的课本都撕得稀巴烂;一个人只能借一本书,还只能借一星期——所以我把那些不看书的同学的借书证搜集起来“帮他们借”,管理员问我:“怎么又是你帮他们借?”“人家在做作业,所以我来帮忙。”说真的,一本书哪够我看啊?
就这样,我能看小说了,这才发觉原来世界是这样的多彩,而我的视野也随之被打开,到了初三,我的借书领域已经从同学家里到了县图书馆。从小说之中,我觉得和世界已经连接在一起,虽然诸如《飘》、《呼啸山庄》、《傲慢与偏见》等并不是我能透彻理解的名著,可我知道了另一个精彩世界已经向我打开了大门。
不过,我的学习还是那样,我基本上只听得懂文科类的科目,至于数学,我从来没有兴趣,而物理、化学,我至今都不知道讲的是什么——好像水的化学结构式是H2O,好像是吧。而我所有弄不明白的东西都叫“无理”。
我的老师们倒认为我上课最认真——我从不说话,从不乱动,而且个子不高的我总坐在倒数第二排——倒不是基于我因为品格高尚想发扬风格或者炫耀自己飞行员般的眼睛,实在是因为在后面能被前面同学掩护。我在课桌的木板上凿出一个小洞,每天就“端正”地坐着,透过这个洞不断地从短篇看到长篇,从小说看到诗歌,从国内看到国外……
当然,偶尔也有失手的时候,记得一次看《少年维特的烦恼》,正在入神的时候,突然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我的旁边,一把就把我的“维特”扯了出来,结果,我就只能站在数学课上满脸通红地陪“维特”一起烦恼了……
那个时候,通过阅读我也开始喜欢上电影,当时有个伙伴就住在电影院的后面,电影开场前我就跑到她家里躲着,一开场就潜入电影院,慢慢开始欣赏《流浪者》或者《丽达之歌》,所以拉兹和丽达的爱情就是我梦中的爱情。
现在我都记得《丽达之歌》里面唱到:
“你是我的心,你是我心里的歌。
“快来吧,趁现在,黑的夜,还没散。
“你快来吧,你快来吧,我的爱……”
因为我特别偏爱国外的小说和电影,所以有一次老师布置作文,题目是“我的理想”,我就写下我要“到外国去做留学生”。老师又一次惊讶,别的同学要么写的是当老师,要么写的是当解放军,可要出国的却只有我,还把“留学生”当一个职业看待。
老师问我:“为什么要到外国?”——那个时候,去外国好像不是什么好事。
我说:“外国很好啊!”不管是小说,还是电影,我都觉得外国的好,所以我就觉得那儿好。
回到家里把作文给妈妈看了,我妈也是一阵骄傲:“哈,我女儿要当外国留学生!”她给她的朋友提起这件事,所有的人都笑开了。我心里暗暗下决心:哼,你们这些井底之蛙,走着瞧吧!
比起父母来说,影响我最大的或许就是那一本本书,不要笑话我从小就自诩为“文化人”,和我同时代的朋友当年或者都是这样的回答。这也是我很惊讶于现在的年轻人居然不太把看书放在心上的原因——因为读书是一种幸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