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秀(1955一),女,彝族,出生于云南省武定县高桥镇的一个彝家山寨。
纯朴的彝乡民风、能歌善舞的彝族山民,独特的彝族文化,使她从小受到艺术的熏陶;而艰苦的彝家农村生活,又使她养成了吃苦耐劳的性格。从小,李光秀就喜欢唱歌、跳舞。1970年刚14岁,她凭着一副好嗓子和一股子闯劲考人了武定县文艺工作队。进人专业团体后,她的求知欲望和上进心进一步得到激发。她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好学,刻苦练功,这使她进步很快,基本功也练得比较扎实,1986年调人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剧团。
彝剧《疯娘》剧照
在30多年的彝剧表演中,她以独特的汉语彝腔韵味,和源于彝族山歌、舞蹈以及贴近彝族生活的表演,赢得了观众的喜爱,形成了自己的表演风格,被誉为“彝剧表演艺术具有代表性的演员”。1991年,她参加云南省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文艺展演,在彝剧《独赫诺》中扮演五保户老人,荣获表演一等奖,1992年她参加全国戏剧小品比赛,在小彝剧《双叩门》中扮演李大妈,把民间跌脚作了变形,用跌脚的方式上场,表现这个彝族老人在山中急行的,符合出门就见山的彝家生活环境,最终荣获优秀表演奖;1995年,她参加第五届滇中南歌舞戏剧节,在彝剧《四十姨娘好年轻》中扮演四十姨娘金秀,荣获表演一等奖;1997年参加第七届滇中南歌舞戏剧节,在小彝剧《捉鸡》中扮演大妈,荣获表演她一等奖。2001年在云南省迎接新世纪2000年新剧目展演中,她荣获表演二等奖;2002年她参加第九届滇中南歌舞戏剧节展演,在小彝剧《祭鸡》中扮演阿英嫂,荣获表演一等奖;2004年,参加首届云南省《红河杯》方言喜剧小品大赛中,她演出小彝剧《捉鸡》,荣获表演一等奖;2007年她参加第一届中国少数民族戏剧会演,在大型彝剧《疯娘》中扮演阿妈,荣获表演一等奖。
李光秀对于形成彝剧剧种的表演风格和艺术特色,起到过很关键的作用。她认为表演风格的形成,一是要在厚实的生活基础上勤学苦练;二是要对任何剧种的表演方法都能借鉴吸收,做到博采众长;三是在创造角色的过程中,一定要协调各种艺术因素;四是把“彝味”做足。
李光秀从1987年起先后当选为县、州、省人大代表,并连任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自治州妇联执委,第三、四、五届云南省剧协副主席,楚雄州文联副主席。2006年,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授予她“德艺双馨文艺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