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智明,男,彝族,1952年2月生,贵州威宁人,197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主要经历
1972.08——1976.041,贵州省威宁县委办公室工作员,羊街区委常委、副书记、区革委会副主任;
1976.04——1986.01,贵州省威宁县委常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县长(其间:1983.02—1983. 主持县委工作;1984.09—1985.12 在中央农业管理干部学院西南农大分院学习);
1986.01——1988.12,贵州省大方县委书记;
1988.12——1990.12,贵州省毕节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1990.12——1992.12,贵州省毕节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其间:1992.04—1992.11 挂职任农业部合作经济指导司副司长);
1992.12——1997.02,贵州省毕节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1997.02——1997.09,贵州省毕节地委书记,毕节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1996.09—1997.07 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
1997.09——2000.01,贵州省毕节地委书记、地区人大工委主任,毕节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1996.09—1999.07 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学习);
2000.01——2003.01,贵州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正厅级);
2003.01——2013.01[2],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2013.01,贵州省人民政府特邀咨询。
中共十五大代表,第六届、七届、八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