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天申堂乡,是一个彝族聚居的山乡,西靠大理州祥云县普淜乡,北邻姚安县弥兴乡,320国道线穿境而过,是省城通往滇西8个地州的重要交通要道。境内天子庙坡是320国道线高峰之一,海拔2698米,英武关,地势险要,明、清两代均在此设立关卡,是滇西古驿道上的战略要地,险峻的山势形成了楚雄彝族自治州的一道天然屏障,是彝州西大门,也是彝州的一道重要关卡。
本文作者普金华
天申堂乡民兵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的领导下,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打击罪犯的斗争中,多次配合公安机关擒获罪犯,留下了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斗记忆,这里记述的是天中堂乡乡级机关民兵排,配合公安机关捕获劫车罪犯的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
1994年1月13日晚9时50分,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处刑警大队向南华县公安局电话通报:“今晚8时,楚雄市出租汽车公司一辆号牌为“64—XXXXX”的白色拉达轿车,被3个四川口音的人用手枪威逼劫持,往禄丰方向逃跑,驾驶员遭捆绑后丢在半路,请你局密切注视,参与堵截”。接报后,南华县公安局指示天中堂派出所设卡堵截,当时派出所只有副所长周平汉一人在家值班,情况紧急,他迅速向乡政府和乡武装部请求支援。乡级机关民兵排罗兆福、罗光尧、鲁国林等4人立即出动,在当时派出所只有一人值班留一支"五四"式手枪的情况下,为了制服荷枪实弹的罪犯,民兵排调用营业所半自动步枪一支,快速赶往320国道线天申堂乡政府岔路口设卡堵截。晚10时10分到达公路边后,周密分析了案情:劫车罪犯往禄丰方向逃跑,很可能是制造往东边的昆明方向跑的假象,是劫车罪犯设的调虎离山计,罪犯很有可能调转车头往滇西方向逃窜,无疑,他们将与劫车罪犯展开一场短兵相接的战斗,任务十分艰巨。
晚10时30分,一辆白色拉达轿车高速行驶正准备超越一辆行驶到堵卡点地段的货车,派出所副所长周平汉不顾个人安危,从容不迫地站到公路中间,用停车牌示意轿车停车检查,轿车自知情况不妙,疯狂地加足马力冲坡想强行通过,此时,周平汉迅即用手电筒照射车牌,发现正是上级通报的在楚雄被劫持的那辆“64—XXXXX”号轿车,他大喊一声:“就是这辆车,堵住它!"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罗光尧立即鸣枪警告,鲁国林等也手举石块警告停车,罗兆福从车前20米处持步枪冲出,迫使劫车罪犯停车。4名民兵和一名干警迅即把车子包围起来,打开车门把5名劫车罪犯拖出车外,从他们身上搜出楚维市鹿城镇李某的身份证、驾驶证、缴费证、行车证各一车,发票数张,缴获钢弹5发式手枪一支,匕首3把,同时将劫车罪犯押到乡派出所,轮留看守,并迅速向县公安局报告。1月14日凌晨1时,州公安处刑警大队干警赶到,将5名罪犯及缴获的轿车、手枪等带回楚雄审理。
由于民兵和干警快速出击,协同作战,不怕牺性,勇敢善战,使劫车罪犯在彝州西大门前寸步难行,劫车不到3个小时,就在彝州最前沿也是最后一道关卡,被英勇的民兵和干警擒获,打了一场短兵相接,惊心动魄的漂亮仗,为人民群众挽回了几万元的经资损失。
1994年3月,天申请堂乡机关民兵排罗兆福、罗光尧、鲁国林3位同志,被评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受到南华县委、县人民政府的表彰。
注:
1:本文原载《云南国防》(中共云南省委人民武装委员会主办)1995年第3期等刊物。
2:文中对劫车者当时就称“罪犯”,是因为1994年还没有“犯罪嫌疑人”这个称谓。犯罪嫌疑人,是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后,才有的称谓。
作者:普金华,系云南省作家协会会员、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作家协会副主席;人民解放军原中校;人民警察原四级高级警长、一级警督;南华县“菌乡银发”志愿服务团副团长、矛盾纠纷调解志愿服务队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