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照
2011年7月16日,玉溪市首届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传承人培训班在玉溪师范学院美育讲堂举办开班仪式。此次培训班由玉溪市民族宗教局和玉溪师范学院联合举办,由湄公河次区域民族民间文化传习实验中心承办,是玉溪市民宗局主持的云南省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专项经费项目,宗旨是培养少数民族民间口传文学传承者,弘扬优秀民间口传文学遗产。
玉溪市首届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传承人培训班于2011年7月15日至7月20日举办,地点在我校传习馆,重点对玉溪市范围的彝族、哈尼族和傣族传承人进行培训。本次培训班共有学员105人,其中彝族48人、哈尼族30人、傣族27人,包含来自玉溪元江县、新平县、峨山县的民间文学爱好者、传唱师傅、中心城区民间文学爱好者以及师院学生,按民族分班进行授课。教学内容为这三个民族的风俗歌、民歌、情歌、历史迁徙歌、毕摩唱调、迎宾酒歌、三弦调、四弦调等,目标是通过短期集中培训,使参训的民间文学爱好者熟悉掌握4-5篇首本民族歌谣,当场能够演唱,回去能够传承弘扬民族传统文艺。
开班仪式由玉溪师范学院艺术学院副院长张汉东教授主持。参加开班仪式的来宾有: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白玉宝教授;玉溪市民族宗教局董存志副局长;玉溪市民族宗教局法规文教科柏顺清科长;玉溪市民族宗教局文教科主任科员,玉溪市民间文艺家协会普开福主席;玉溪师范学院副院长任宏志教授;玉溪师范学院科研处王学慧处长;玉溪师范学院艺术学院院长郭巍教授。
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白玉宝教授用三个词与各位学员分享:感谢、学习、共勉。白教授表示,玉溪有很多国家级,云南省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值得大力保护,以后会加大对玉溪少数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保护的力度,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会大力支持。
玉溪市民族宗教局董存志副局长发表了题为《弘扬民族文化 ,传承民间艺术》的讲话,希望大家通过学习培训,认真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打好扎实的业务功底,更好地用理论指导实践,通过培训,实现以下三个目标: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文化保护传承的积极性和紧迫感。
2.文学业务和理论水平上要有新进步。
3.工作实践上要有新创造,不但要保护古老的传统文艺,还要创作一些具有新时代意义的民间文艺作品。
玉溪师范学院副院长任宏志教授致欢迎辞。任宏志教授表示,师院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注重民族民间文化,学校建立了民族研究所,建立了传习馆,开设民族民间艺术公选课,使学生在吸收现代文明的同时时刻不忘民族文化。而今天的培训班的举办,将使未来日子里,掌握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再仅仅是今天的105个学员,而是一百、两百,不断传承下去。
本次培训班时间短,机遇少,任宏志教授希望大家按照培训要求有所作为,把祖辈留下的文化资源传下去。希望大家拥有本民族文化的自信,传承、交流民间文化,将其发扬光大,把美的火炬经自己的手传递下去。
民间艺人向学生传习
民宗局普开福老师准备普及彝语文知识
纳苏学员
全班排练节目《阿哥那扎本山棵》
山苏、纳苏学员
细心讲解
彝族班学员
彝族大学生学员
汇报演出《迎客敬酒调》
开班仪式
祝兰英在倾心教唱
彝族大学生在练习
附:玉溪市首届彝族民间文学传承人培训的若干发现及其思考
作者:诗纳倮乌,汉名黄龙光,彝族,博士,玉溪师范学院教师。
2011年15—20日,“玉溪市首届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传承人培训班”开班了。此次培训活动,属玉溪市民宗局申报的“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基金项目”之《玉溪市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传承人培训》。作为玉溪市唯一的地方高校,玉溪师范学院作为联办方,安排“湄公河次区域民族民间文化传习馆”来具体实施。
本次培训班由玉溪市辖区内彝族、傣族和哈尼族三个班构成,学员主要由县区民间文学艺人与玉溪师范学院少数民族籍大学生组成。提供培训的师资,主要是三个民族较为杰出民间文学传承人与师院专家。此次培训活动,是2003年中我国加入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以来,玉溪市破天荒第一次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占很大比重的民间文学遗产进行具体传承培训,其意义非常深远。此次培训,根据计划逐步展开,圆满达到了项目预期目的。但是,这并不能说问题是不存在的。彝族班人数最多,一共有41位学员,其中大学生占14名。我被选为彝族班的班主任,也是授课专家之一。我主要讲授《彝族民间文学概论》,课时为两个小时。另一个是普开福主席,讲授《彝语文及谚语简况》。作为实际参与项目的一员,我几乎每天都和学员们在一起培训和交流。在此,我将发现的若干问题呈现出来,以便让我们进一步思考:如何有效地传承少数民族民间文学遗产。
第一、培训传承人还是传承?
虽然项目标题为“传承人培训”,但事实上我们不是文化部门,不能认定传承人。此次培训,只是一个民间文学的传承培训活动,即传承活动本身而不是对传承人资质的筛选和认定。所以,对结业证书上“传承人培训”的理解,应是参加过这一期的民间文学传承培训,而不是一个传承人认定的同等证书。当然,其中个别的成员,也有市级认定的民间艺人身份,称呼他们为传承人也不为过,不过这与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定体系,还是有本质的区别。此次传承培训,其实是一个参与式、体验式集体传承活动,其目的就是要互相传唱吟诵民间文学作品,在类情境化的空间里,大家共同体悟和感受民间文学的艺术魅力和文化韵味,并从我做起地传承和传播这些精美的民间文学遗产。
第二、如何有效传承?
对于传承的概念,似乎也是没有一个一致的认识。由于没有任何经验,此次培训时间有限,经费紧张,具体如何传承民间文学遗产,之前似乎没有一个统一的思路和路径。围绕项目结题,我们花了大量财力物力,跟踪拍摄了一个宣传片。该宣传片,主要证明我们这么做了。他主要是采集各个节点的镜头,而不是全过程认真记录。特别遗憾的是,对传承师傅们具体活态传承的内容,没有完整地记录下来。以至于学员们用各自有限的手持家用摄像机、相机、手机和录音笔等现场录音录像,零散而不成体系。事实上,这是此次培训最重大的失误,我们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忙活了这么几天,最后竟然连完整的传承影像记录都没能留下来。很多民间艺人教唱民歌时,没有简谱知识,所以只有借用汉字的记词,音调和旋律却是要自己用心记忆的,所以学员们长枪短炮地各自录音、录像以备忘。
第三、民间文学载体的活用。
当代民间文学传承语境,与过去千百年来主要以口头在主要载体进行传承和传播不同了。每一位民间艺人教唱的时候,虽然自己能耳熟能详了,但真正口传心授的传承方式在这样的重置情境下已不再适用了。峨山大西彝族山苏人祝兰英和新平老厂彝族聂苏人阮玉英不识字,但他们的彝族古调确实唱得最好的。而这时,我们学要借助汉字来将其民歌注音出来进行教唱,有时她们自己都不知道教鞭应指在什么字符位置上。大学生们大部分丧失了母语能力,于是更多地要借助汉字注音来记忆和传习。所以,严格意义上的口传心授,在这里似乎行不通了。当然,事实上,作为一个拥有本民族文字的民族,彝族民间文学的传承载体使用,口头语言并不是唯一独一的。彝族毕摩经籍文学中很大一部分也可划为民间文学。毕摩们主持大大小小的民间仪式时,虽然也带上并呈现出自己的经书,但其唱调和诵调却完全是通过记忆的,而且他们从老毕摩处先学会诵记,才学习书写的。书写民间文学和口承民间文学并行不悖,这是彝族民间文学的一个特性。
第四、民间文学遗产的濒危加剧。
彝族是一个拥有丰富的民间文学遗产的古老民族,不论神话、史诗、叙事诗、传说、民间故事、谚语、克智、家谱等等题材丰富,题材广博。此次培训,我们发现凡教唱杂弦调、小调和现代民歌时,大家易学易记。一旦涉及到如拢总调、阿色调、阿苏则等古歌古调时,大家传习起来明显比较吃力。但是我们都知道,作为一种文化性质突出的文学样式,这些古歌古调最具有彝族溯源根骨的特性,真正蕴含着彝族历史记忆、原始宗教影响、文化史层累、民俗惯习等等珍贵的信息,一旦这些古歌古调没人能唱了,也就意味着彝族传统的民间文学遗产要陨落了。当然,现代的民歌依然会向前发展,就像山鹰组合和彝人制造等大大小小的演唱组合一样红火。但这毕竟有着较大的差别,其价值和意义不可同日而语。传统民间文学传承堪忧啊,这也是最让人揪心的。
第五、民间文学的开发。
彝族是一个诗化的民族,彝族自古有发达成熟、优美动人的五言诗和七言诗。民间文学的传承和传播并不是互不往来的,民间文学在民族代际之间的纵向传递属于传承,而族际之间空间上的横向传递属于传播。当今社会各种记录的介质和传播技术日臻完善,作为一个歌舞艺术蕴藏量如此丰富,婚丧嫁娶起屋建房每必歌舞的民族,我们借助各种资源对民间文学进行适度开发,在开发中进行保护、传播和传承。既可以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可以创造出深远的文化意义。元江彝学会白小翠师傅们的做法,虽然略显稚嫩,但是一个成功的个案。一旦民族传统优秀的民间文学传唱大江南北,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被激发出来了,民间文学的价值将被彝族成员自身重新评估,他们的文化自觉意识就会自然而然地塑造起来了,这样就可以实现民间文学主体的群体传承了。
综上,此次培训虽取得了初步的成绩,但暴露出来的问题,足以让我们举办第二期、第三期时引起足够的重视。